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13 7:43:42 |
如何自查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多发生于青年人。病程进展缓慢,病人多在无意中发现生殖器处长一无痛性疣状物,其潜伏期平均为3个月。 尖锐湿疣患者皮损初期为小的淡红色丘疹,后逐渐长大,表面呈凹凸不平的柔软乳头样病变,有的呈菜花状,根部可有蒂,表面湿润呈污灰色,时间较久者表面可有糜烂渗液,时有痒感而搔抓,可继发细菌性感染,表面出现脓性分泌物,有臭味和疼痛。男性好发于阴茎、龟头、包皮、包皮系带、腹股沟、肛门和直肠等处。而阴茎疣通常发生于性交外伤的皮肤表面,尿道内也可发生尖锐湿疣,但多见于尿道口,偶可发生于膀胱内,尤其包皮过长的病人更易患病。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13 7:44:18 |
治疗尖锐湿疣常用药物 具有对疣体破坏性的药物都能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治疗尖锐湿疣的药物,供读者参考。 (1)5%5-Fu软膏 5-Fu是一种常用的抗肿瘤药物,它能抑制细胞的增殖,力量较为温和,一般需治疗2~3周。 (2)30%三氯醋酸 是一种强酸,可用来烧灼疣体,每周用药2次,要注意保护周围皮肤和粘膜。 (3)争光霉素、平阳霉素兑生理盐水,外涂患处,每周用药2~3次。 (4)3%的肽丁胺霜 外搽本药,每日2次,无不良副作用,尚可用于阴道内的尖锐湿疣。力量温和,需长期治疗。 (5)疣脱欣(鬼臼毒素溶液) 为新的高效的治疗尖锐湿疣的药物,无刺激性,外用局部,每日1次,连续3~5天即可。 (6)20%的足叶草酯酊 每周用1~2次。本药有副作用,要注意保护周围皮肤粘膜,涂药2~4小时后洗去。有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13 7:44:37 |
尖锐湿疣的常用治疗方法 目前治疗尖锐湿疣主要是以外治为主,内治为辅。外治的方法很多,有药物治疗、冷冻治疗、激光治疗、微波治疗、电烧治疗、手术治疗等。它们各有其适应症,其治愈率在50%~80%之间。药物治疗方便,易于操作,但一般需要重复数次,而且有些药物有灼伤粘膜的可能。激光治疗、冷冻治疗、微波治疗需要术者有高超的技艺,准确地破坏病变组织。 1、冷冻疗法 是一种皮肤科常用的治疗方法,它是以液氮或二氧化碳干冰冷冻皮肤病损,使皮肤损害局部水肿、坏死,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尖锐湿疣是由于尖锐湿疣病毒的感染,导致皮肤粘膜的良性增生。它有大量的小血管,增殖迅速。用冷冻的方法可使尖锐湿疣内结冰,形成组织局部的高度水肿,从而破坏疣体。冷冻治疗的最大好处是局部不留痕迹,治愈率约70%左右。可用喷雾法或直接接触法,适用于平坦较小的疣体。一般每周冷冻1次,连续2~3次。 2、激光治疗 是皮肤性病科常用的治疗尖锐湿疣的方法。它的特点是见效快,在治疗的当时,疣体即可脱落。常用的是二氧化碳激光,烧灼疣体,一般1次即可使疣体脱落。但是,由于激光的光束过于集中的原故,激光治疗只适用于疣体较小的尖锐湿疣,如疣体较大,激光治疗很容易复发。 3、微波治疗 是进入90年代后兴起的治疗方法。它的原理是利用微波的高频震动,使疣体内部水分蒸发,坏死脱落。微波治疗的特点是,疣体破坏彻底,不易复发,但创面恢复较慢,容易继发感染。所以微波治疗特别适用于治疗疣体较大的,孤立、散在的,同时要远离包皮系带的尖锐湿疣,以防损伤包皮系带,影响男性的性功能。 4、电烧灼 是较老的一种治疗方法。过去皮肤科医师常用高频电刀或电烙铁烧灼寻常疣、色素痣及其他皮肤赘生物。它的特点是操作简单,见效快。高频电刀能直接切除和干燥疣体,治疗也较彻底,但是,电烧灼疮面愈合较缓慢。综上所述,电烧灼治疗,可用于任何尖锐湿疣的治疗,但是对施术者的技术要求较高,烧灼太过或不足都是有害的。同时要注意无菌操作,预防感染。 5、手术治疗 尖锐湿疣一般不主张手术切除,因为手术治疗后,尖锐湿疣很容易复发,使治疗失败。但对带蒂的较大的疣体可考虑手术切除。有的患者尖锐湿疣生长过于迅速,或大如菜花,其他治疗十分困难,可考虑手术治疗。为防止复发,术后配合其他治疗。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13 7:44:58 |
有哪些食疗方可用于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 在中医书籍中,确实有很多的食疗方有助于尖锐湿疣的康复。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具有清热解毒、除湿消疣的作用。下面介绍几首食疗方以供读者参考。 (1)蛇舌草饮(《中药大辞典》) 组成 白花蛇舌草30~60g 用法 水煎取汁,去渣,调入蜂蜜适量,频饮。 适应证 尖锐湿疣中医辨证属毒热者。 (2)菝葜饮(《中药大辞典》) 组成 菝葜根500g 甘草25g 用法 水煎2次,滤液合并,再以文火浓缩至100mL,每服50mL,每日2次。 适应证 尖锐湿疣中医辨证属毒热者。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13 7:45:16 |
有哪些中药外洗方能治疗尖锐湿疣? 中医在漫长的实践中发现了很多有效的中药外洗方和一些有效的中药制剂。下面介绍几首中医效验方,供读者参考。 (1)外用熏洗 取马齿苋60g,枯矾30g,朴硝100g。煎水熏洗,每日1~2次,每次20分钟。熏洗后以青黛散合六一散混合撒疣体上,保持干燥清洁。 (2)鸦胆子油外涂 鸦胆子是一种常用的中草药,捣烂即可得鸦胆子油,它具有清热解毒,点灼疣体的功能。若疣体小者点涂患处,或用鸦胆子仁一份,花生油三份,浸泡半月后,涂于患处。 (3)水晶膏外涂 水晶膏是中医的传统外用药,它是以生石灰和糯米调成的膏药,具有点灼疣体的作用。可取水晶膏直接涂于患处,每日1次,连用3~5天。 (4)木贼草膏 木贼草200g,水煎后滤出液再加热浓缩成糊状,将纱布条在药液中浸泡2天后取出敷于患处,每日3次。现代研究证明,木贼草具有良好的抗病毒作用,它已被广泛应用于扁平疣、寻常疣及尖锐湿疣的治疗中〔隋少庚.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 1993;13(6)∶334 〕。 (5)坐浴方 明矾、白鲜皮、黄芩、板蓝根各30g,蛇床子、川椒、地肤子、芙蓉花各15g,上药用纱布包,加水煎至2000mL,滤渣,降温至40℃,坐浴。本方适用于女性尖锐湿疣或男性尖锐湿疣范围广泛者〔王兴周.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 1993;13(5)∶280〕。 (6)复方粉霜 方由粉霜、轻粉、黄柏、生甘草各6g,密陀僧、老黄丹各9g,冰片5g组成。研细末,以凡士林调成25%软膏,以之点涂患处〔陈慈根.浙江中医杂志 1994;29( 7)∶301〕。 (7)中药外用剂 西胡椒30g,薄荷水5g,五倍子20g,共研细末,过100目筛备用。用时取少许药粉敷患处,用手揉搓片刻,局部有麻凉、蛰痛等感觉,其程度因人而异,一般持续15~ 60分钟,每日用药数次〔张述文.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 1993;7(2)∶121〕。 (8)疣灵擦剂 板蓝根、苦参、生香附、木贼草、露蜂房各250g,陈醋500mL。使用方法:将上药置容器内,加水5000mL,煮1小时,去渣过滤,得澄清液2000mL,兑入陈醋,即成;分装,每瓶50mL,密封避光备用;用时,先用棉签将疣体及其周围正常皮肤擦干,用0.1%新洁尔灭溶液消毒,然后将药液涂于疣体上,待干。每日3次,2周为1疗程〔王炳炎.江苏中医 1991;(2)∶22〕。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13 7:45:48 |
气血瘀滞证尖锐湿疣有哪些表现,怎样治疗? 气血瘀滞证见于皮损暗红或暗褐色,增长缓慢,经久不消,或有疼痛的患者。舌暗淡,苔薄白,脉细涩。这是由于毒邪结聚日久,阻滞气机,致气血瘀阻所致。治疗宜理气活血、化瘀散结,常用方为桃红四物汤加减: 桃仁10g 红花10g 川芎10g 当归10g 丹参10g 蜂房10g 柴胡10g 夏枯草30g 方中取桃仁、红花、川芎、当归、丹参、蜂房活血化瘀;柴胡疏肝理气,引药直达病所;夏枯草清热解毒,软坚散结。如患者为气虚者,可加入生黄芪30g,补气解毒,提高机体免疫力;疣体坚硬者,可加入生龙牡各30g以软坚散结。
|
感谢苍天 发表于: 2003/12/22 11:17:43 |
顶!!!!!!!!!!
|
gzqln 发表于: 2003/12/24 17:34:48 |
版主偏离主题了,应着重讲自查。如有可疑体征,可做“醋酸白试验”自查。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25 13:40:56 |
主要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识。
|
微笑最重要 发表于: 2003/12/25 22:24:47 |
问个问题 你说的那些药哪里可以买到呀。我在好急呀。哪的药我都觉得是假的
|
虚园恨 发表于: 2003/12/26 19:36:33 |
我认为一般药不假,主要看疗效和是否与你对症。我曾用过一喷,开初不错,后来就不行了;现在改用派持灵,疗效如何,还难说。
|
郁闷等待重生 发表于: 2003/12/29 23:14:41 |
没有醋酸白怎么查?醋行不行呀
|
xfcy 发表于: 2003/12/30 1:25:24 |
自己配或去医院找熟人配。配法:百分之五的冰醋酸加百分之九十五的生理盐水稀释!
|
独孤浪子 发表于: 2003/12/30 2:19:34 |
5%冰醋酸哪儿买啊?药店有买吗?
|
xfcy 发表于: 2003/12/30 13:01:34 |
我就知道医院的化验室有!其他的没试过,自己找找吧。医生问就说拿来消毒!
|
孤陋寡闻 发表于: 2004/1/8 13:20:04 |
谢了:)看到了,应该把配方置顶
|
07171234567 发表于: 2004/1/9 22:36:25 |
要是疣体长到尿道里面怎么办呢
|
17332199 发表于: 2004/1/13 16:30:23 |
用食用的醋可不可以呢??
|
xuewufeiyang 发表于: 2004/1/26 10:46:51 |
我的内阴长的是小刺!去年检查医生说是白带刺激可是目前仍在我也没什么不适感觉@!!我害怕是!请帮忙坚定是不是?>?
|
偷欢的代价 发表于: 2004/1/30 21:37:09 |
谢了!挺长知识的!
|